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7018室
供应商: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尚集镇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峰北路与昌盛路交叉口向西1公里路南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收到上述项目相关问题线索,经调查认定中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将虚假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予以提交,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五、具体处 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许昌金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无效。
2.由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3.中标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另行依法处理。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